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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义: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。 劳动合同的履行:此类劳动合同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,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适用《劳动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除履行期限取决于工作的完成时间,其他的权利与义务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基本相同。 问: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,一旦工作完成,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,提出终止,单位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? 答:此类合同工作完成即劳动合同期满,用人单位不续签,终止劳动关系的,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。 经济补偿金标准:本人月工资×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注: 本人月工资: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。(低于最低工资的,按最低工资计算;高于社平工资三倍的,按照社平工资三倍计算。) 本单位工作的年限:2008年以后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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